各镇(乡)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冶金等行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附件: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冶金等行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连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各镇(乡)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冶金等行业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7〕1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落实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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